【相关新闻】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0.9% 。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7623元 ,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1.0%;人均经营净收入1959元,实际增长6.9%。同比名义增长6.5% ,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2.4%;人均转移净收入1363元 ,增长4.0%,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.1%。同比名义增长6.8%,增长9.6%,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00元,增长7.7%,同比名义增长7.0%,实际增长5.5%;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21元,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5.7%;人均财产净收入1554元,
据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数据,
从收入来源看 ,
按常住地分
,一季度福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00元
,同比名义增长7.2%,